建设工程结算和鉴定问题。工程律师。建设工程结算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工程律师。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款。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大同工程律师电话多少,双方就应当结算。工程律师。结算中,一般是由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由发包人审核。工程律师。实践中有的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后迟迟不予答复或根本不予答复,以达到拖欠或不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大同工程律师电话多少,大同工程律师电话多少,严重损害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工程律师。为制止这种不法行为,《解释》第2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以法律之利器,捍卫您的利益。——刘强律师。大同工程律师电话多少
如何处理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工程律师。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工程律师。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工程律师。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程律师。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工程律师。建设工程质量纠纷争议也应当依循上述法律规定处理,不过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更有利问题的解决,因为当事人可以选择建设工程领域的**进行仲裁。工程律师。大同工程律师电话多少刘强律师——您一生法务的顾问。
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工程律师。第十二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工程律师。(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工程律师。(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工程律师。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工程律师。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工程律师。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公共安全,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都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工程律师。同时,建设工程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工程价款的支付和修复费用的承担。工程律师。《解释》第11条、第12条、第13条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以及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责任承担,作了集中规定。工程律师。首先,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工程律师。这实质上赋予了发包人变更合同的请求权。工程律师。其次,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造成,适用过错责任,不只规定承包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工程律师。再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承包人只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责任。工程律师。无论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还是有效,如果建设工程经修复**终仍被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不应支持。君有千千惑,问有千千解——刘强律师。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工程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确定该类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身份。工程律师。具体包括1、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的,可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工程律师。承包人提出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当事人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工程律师。如转包经发包人同意,即属合同转让,应直接列发包人。工程律师。2、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在审理中查明有转包的,应追加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维护正义,为您解忧。——刘强律师。大同工程律师电话多少
承担与责任,成就于法智。——刘强律师。大同工程律师电话多少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工程律师。因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无法自行和解时,合同当事人将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约定仲裁则向约定的仲裁机关提起仲裁)。工程律师。受诉法院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受诉法院能否受理立案并进行审理的前提,因此,诉讼管辖权直接关系到民事诉讼程序能否顺利、合法进行,并直接影响到实体审理的正确与否。工程律师。综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大同工程律师电话多少
刘强强一直专注于刘强律师现就职于山西梓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刘强律师,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经济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从业十二年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题的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 在刑事案件方面,刘强律师更有着坚实的刑事法律理论基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以缜密的刑辩思维,娴熟的刑辩技巧,雄辩的语言风格,不屈的勇气胆魄,在刑事案件中探寻正义。 在法律顾问方面,刘强律师则尽心尽力,为企业防患于未然,公司资产并购、债转股、公司重组并购、新三板上市、经济合同纠纷、债权资产置换、建筑工程纠纷。同时帮企业把控合同风险、完善劳资人事制度、完好地处理应收账款等,使企业在发展壮大之余亦没有后顾之忧。因此,很多企业对刘强律师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及干练的处事能力给予高度的评价和认同。 刘强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娴熟的实践办案技巧,以专业的态度,用法律技能、真心与汗水为您提供高效的综合法律服务。,是一家商务服务的企业,拥有自己**的技术体系。公司目前拥有较多的高技术人才,以不断增强企业重点竞争力,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实现稳健生产经营。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婚姻继承等。公司奉行顾客至上、质量为本的经营宗旨,深受客户好评。公司凭着雄厚的技术力量、饱满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了良好的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婚姻继承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任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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